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甘肃调整部门所属高校管理体制

2001-03-02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马振华 我有话说

本报讯(记者马振华)从有关部门获悉,甘肃省最近做出《调整部门所属高校管理体制实施意见》。文件明确规定,厅局不再管理大专院校(含财政拨款的成人高校),由省教育厅行政部门统一管理。原司法厅、财政厅、经贸委、煤矿安全监察厅主管的甘肃政法学院、甘肃省职工财经学院、甘肃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、甘肃工业职工大学划转到甘肃省教育厅管理,并纳入全省高等院校统一调整和发展规划,参加全省高等教育资源重组。有关人士认为,此举将有利于提高办学效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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